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
淮建质协(2019)9号
淮建质协(2019)9号
关于组织评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队伍建设,规范检测机构管理,有效的提高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,为建设工程质量保驾护航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会员单位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单位
1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、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,依法开展工作。
2、严格执行检测规范、标准,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。
3、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运行有效,试验资料完整、规范,标准齐全,试验方法正确。
4、配备有足够的检测技术人员,且检测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。
5、检测设备配备先进合理,试验工作规范到位。
6、向社会提供的检测报告公正、真实、准确,检测能力处于领先水平。
7、积极参加省、市组织的能力验证,单位结果未出现不满意。
8、未被省、市通报批评,无违法违规行为,无不良行为记录,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。
9、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二)先进个人
1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严谨,业务熟练,成绩突出。
3、尊重科学,实事求是,工作创新意识强,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,正确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4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,在检测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行为,无违法违规行为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5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廉洁自律。
(三)突出贡献奖
1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、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,依法开展工作。
2、积极参与协会活动,主动承担协会交办任务的会员单位。
3、积极履行行业自律公约,维护检测市场健康发展。
4、未被省、市通报批评,无违法违规行为,无不良行为记录,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。
三、申报数量
1、申报先进单位、突出贡献奖的检测机构名额不限。
2、申报先进个人的各检测机构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填报的《2017年度淮安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情况调查表》人员情况栏中持证人数的6%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申报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,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,再将申报表(见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)报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秘书处。
2、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秘书处对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和协会突出贡献奖申报组织召开评审会讨论审定。
五、表彰形式
经审定后,授予“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先进单位”、“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先进个人”、“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突出贡献奖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并通报表彰。
六、申报时间
请各会员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邮寄至协会秘书处。
联 系 人:苏 慧
联系电话:0517-83130405 邮编:223002
联系地址:淮安市枚乘西路28号(淮安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18室)。
附件:
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
2019年11月12日
2019年11月12日